2024年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招聘教研人员公告
2024年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招聘教研人员公告已发布。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第一批次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6月14日。四川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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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招聘教研人员公告正文
中共成都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
为进一步促进党校事业发展,加强教研人员队伍建设,按照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》(成人社发〔2021〕26号)等有关规定和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校(院)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6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简介
中共成都市委党校(成都行政学院)(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)是中共成都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,是市委的重要部门,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,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,是市委和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。
二、招聘岗位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。
(三)热爱干部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。
(四)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,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且取得正高级职称;最高学历和学位符合岗位专业方向;上半年招聘批次,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;根据招聘工作进展,若下半年继续组织招聘,该批次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。
(五)博士研究生于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,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于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,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于197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。
(六)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,或者取得层次相当及以上的科研业绩成果。
(七)理论功底扎实,具有较强的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和潜质,能履行岗位职责。
(八)身心健康,体检合格,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。
(九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考: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的;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曾被开除公职的;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第一批次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6月14日。根据工作进展情况,招聘可分多个批次进行,将适时在校(院)网站(www.cddx.gov.cn)等平台发布公告。
2.方式: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。应聘人员请于6月14日17: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s://cddx.zhaopin.com,选择本次招聘,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资料,上传相关资料。
3.要求:
(1)应聘人员须提供:①报名登记表;②身份证;③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(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);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(仅已取得人员提供);⑤获奖证书(仅已取得人员提供);⑥2019年以来科研成果(含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、科研咨询课题、对策研究成果等)。
(2)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:①学习成绩单;②在校学籍证明材料;③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。
(3)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,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,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,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
4.联系方式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1492号,中共成都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(行政楼218室),邮编:610110
电子邮箱:cdswdxzzrsc@126.com
综合咨询电话:028-65983023(桂老师)
科研业绩成果认定咨询电话:028-65983064(龚老师)
(二)现场宣讲
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拟于2024年6月13日10:00在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3楼巴黎厅(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)举办现场宣讲会。
(三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。
1.资格初审。校(院)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,届时将电话通知。初审未通过的人员,不再另行通知。
2.资格复审。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,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,须提供报名登记表(请登陆报名系统,点击“我的报名-查看报名表-下载报名表”下载打印,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、本人签字)、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资格,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。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,视作弃权。
(四)专业能力考核
校(院)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专业能力考核。
1.专业能力考核采取“试讲+答辩”相结合的方式,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、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校(院)综合考虑专业能力考核成绩、岗位需求、体检、考察等情况,择优聘用。
2.专业能力考核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外地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考核的,按规定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,并免费提供考核期间食宿。
(五)心理测试
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试,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、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。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,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(六)体检
1.根据岗位招聘名额,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。
2.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。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。
3.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七)考察
1.对体检合格的人员,由校(院)组织考察,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有关规定进行,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。
2.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修养、遵纪守法情况、学习工作实绩、业务能力、现实表现等情况,并复查其资格条件。
3.体检、考察环节中若出现缺额,可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。
(八)公示
体检、考察均合格,在提交校委会审议通过后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在校(院)网站(www.cddx.gov.cn)公示7个工作日。
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、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,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。
(九)聘用
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,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。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档案等有关材料,或未按时报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五、相关待遇
(一)本次招聘为编制内聘用,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,聘用后享受校(院)教师的政治、经济待遇。
(二)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。对达到校(院)学科拔尖人才、学科骨干人才标准的,按照校(院)相关规定另行确定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。特别优秀的,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,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,协商确定相关待遇。
(三)提供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房。
(四)符合省、市各级有关人才政策的,校(院)推荐申报相关政策待遇。
六、纪律和监督
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,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。对违反规定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,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监督举报电话:028-65983059,028-61886014。
中共成都市委党校
2024年5月30日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cddx.gov.cn/notice/43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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